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教育局、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:
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,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,促进教育公平,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4年)的通知》要求,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4)(以下简称专项行动),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(2024年)工作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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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教育厅
2024年4月22日